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對固體廢物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加強醫療廢物特別是應對重大傳染病疫情過程中醫療廢物的管理,如何推動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是亟待解決的問題。修訂后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給出了明確答案。
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新固廢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現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是1995年制定的,2004年進行了第一次修訂,2013年、2015年、2016年又分別對特定條款進行了修正,此次修訂是固廢法實施以來最大幅度的一次修訂。
“仔細對比就可以發現,此次修訂從理念到具體舉措都作了大幅度修改,更加契合當前國家的環境治理理念和要求?!睒I內專家表示,“整裝待發”的新固廢法可謂以煥然一新的面貌出現,令人很是期待其落地后所帶來的變化。
理念鮮明 原則明確
“國家推行綠色發展方式,促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國家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毙鹿虖U法在總則第三條就簡潔鮮明地闡明了我國綠色發展的新理念。
與此相呼應,新固廢法在總則第一條立法宗旨中增加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容,使得開宗明義的立法宗旨導向更加鮮明。
值得關注的是,新固廢法總則第四條和第五條簡潔明了地闡明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兩項原則: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以及堅持污染擔責的原則。
總則第四條明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促進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降低固體廢物的危害性。
業內人士指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過去在實踐中雖然也適用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原則,但并沒有如此簡潔鮮明地提出來過。新固廢法如此簡潔鮮明地提出來,既是著重強調,也是進一步明晰防治方向。
總則第五條強調,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堅持污染擔責的原則。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對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依法承擔責任。
業內人士表示,相比現行固廢法,新固廢法壓實了各方的主體責任,將固體廢物處理各環節的主體責任進一步細化,實行全鏈接擔責機制,同時健全了保障機制,嚴格了法律責任,可謂亮點頻頻。新固廢法總則部分還確立了兩項制度:一是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二是國家實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將防治目標完成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意味著地方政府是否完成防治目標有了衡量的尺度,公眾也有了監督的依據和抓手?!鼻笆鰳I內人士表示,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的確立,對于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具有極大意義。
新建臺賬 夯實責任
新固廢法分別設專章完善了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危險廢物以及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等污染環境防治制度。其中,對于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均提出了建立臺賬,實現固廢可追溯、可查詢的要求。
新固廢法細化、增加了工業固廢產生單位的義務,提出了兩項法定義務要求:一是對固廢管理制度提出了細化要求。要求產廢單位建立、健全從固廢產生到處置全過程的管理制度。二是新增了建立固廢臺賬的要求。
新固廢法規定工業產廢單位應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臺賬需對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如實進行記錄,記錄的信息要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可追溯、可查詢。
與工業固廢產生單位應建立管理臺賬相同,對于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新固廢法也明確要求其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有關信息,將部門規范性文件要求轉化為法定要求。
如果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未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依據新固廢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十三項的規定,將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10萬元至100萬元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能被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業內人士表示,現行固廢法對工業固廢管理和危險廢物管理都沒有規定建立管理臺賬的要求,但2011年原環境保護部與衛生部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工作的意見》,要求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將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利用、處置等情況納入生產記錄,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相關信息并及時依法向環保部門申報”。因此,在實踐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會建立危廢管理臺賬。新固廢法明確要求工業固廢產生單位也應建立工業固廢管理臺賬。
新固廢法新增了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廢的,應對受托方進行審查,否則承擔連帶責任的要求。這是新固廢法強化工業固廢產生者責任的又一體現。
業內人士指出,該規定與新固廢法第三十六條要求工業固廢產生單位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相銜接,即對于運輸、利用、處置環節,工業固廢產生單位應盡到委托前的審查義務并在委托合同中明確污染防治要求,否則除依據規定被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被責令停業或者關閉之外,對于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的工業固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工業固廢產生者還要和受托方承擔連帶責任。
事實上,接受委托運輸、利用、處置固廢的單位和個人也是固廢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
新固廢法新增了將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制度進行監管的規定,要求工業固廢產生單位申領排污許可證,并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供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有關資料,以及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產生、促進綜合利用的具體措施,并執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屬于工業固廢的特殊類別,也將被納入排污許可制度管理,通過排污許可證制度和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來跟蹤監管企業危險廢物變化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新固廢法新增了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要求。這是首次通過立法明確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規定,具有開創意義。
因地制宜 分類施策
新固廢法新設了專章對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制度作出規定,這也意味著國家推行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首次被寫入法律。
垃圾分類從2000年北京、上海、廣州等八個城市被列為全國試點城市開始,到目前全國已有2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啟動了垃圾分類,其中,上海生活垃圾分類已進入“強制時代”。
新固廢法為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首先,在第一章總則第六條中明確,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生活垃圾分類堅持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簡便易行的原則。其次,在第四章專章規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機制,建立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推動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全程體系建設,并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可以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家庭和個人應當依法履行分類投放義務。圖為市民參與北京東城東花市街道日前舉辦的“疫情勞動最光榮,垃圾分類我能行”主題活動。 CNSPHOTO提供
新固廢法強調,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家庭和個人應當依法履行分類投放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傾倒、拋撒、堆放或者焚燒。
業內專家表示,在法治推動下,將會進一步加快垃圾分類進程,引導社會公眾從源頭上對垃圾進行分揀,提升垃圾的資源價值和經濟價值,從而減少垃圾總量、節省垃圾處理成本,以達到保護生態環境的目的。
除了新增專章規定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制度外,對于已經成為第一大城市垃圾源的建筑垃圾,新固廢法新增設了專章對建筑垃圾、農業固廢等進行規定。
新固廢法在保留了要求工程施工單位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并按照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利用或者處置的基礎上,新增要求工程施工單位在利用或處置前應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此外,新固廢法規定工程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
業內專家表示,新固廢法對施工單位建筑垃圾加強監管的趨勢,不僅新增了施工單位的法定義務規定,而且還加大了罰款幅度。
特別值得一提的還有,新固廢法確立了電子電器等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要求電器電子、鉛蓄電池、車用動力電池等產品的生產者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與產品銷售量相匹配的廢舊產品回收體系,并向社會公開,實現有效回收和利用。這是首次通過立法的形式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最早于1995年10月30日由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自1996年4月1日施行。
固廢法施行至今,共經歷了五次修改(包括三次修正和兩次修訂)。第一次修改是在2004年,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一次修訂。這次修訂首次在環境法律中明確了“污染者承擔污染防治責任”原則,還確立了“固體廢物強制回收”“控制過度包裝”以及“固體廢物污染損害舉證責任倒置”等一系列法律制度。
第二次修改是在2013年,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修正,為了落實“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中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環衛部門和環保部門核準,修改為“市、縣”環衛部門和環保部門核準。
第三次修改是在2015年,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為了進一步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將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和第二款中的“自動許可進口”修改為“非限制進口”,并刪去第三款中的“進口列入自動許可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應當依法辦理自動許可手續”。
第四次修改是在2016年,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正,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中“環衛部門和環保部門核準”修改為“環衛部門商環保部門同意后核準”。同時,在第五十九條中增加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的規定。
第五次修改即本次修訂,這是固廢法實施以來最大幅度的一次修訂,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見,進一步增強了制度規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堅持兩項原則 防治固廢污染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促進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降低固體廢物的危害性。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堅持污染擔責的原則。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對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依法承擔責任。